受理地点及流程指南
在丽水市,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住房保障,对于计划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来说,了解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知识,本文将详细介绍丽水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受理地点及流程,帮助您顺利完成提取。
受理地点
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官方机构,以下是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受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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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
-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1号
- 联系电话:0578-2112345
-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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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办事处
- 莲都区办事处:莲都区紫金路1号
- 龙泉市办事处:龙泉市剑池街道剑池东路1号
- 青田县办事处:青田县鹤城镇鹤城东路1号
- 缙云县办事处:缙云县五云街道五云东路1号
- 遂昌县办事处:遂昌县妙高街道妙高东路1号 新澳资彩长期免费资料
- 松阳县办事处:松阳县西屏街道西屏东路1号
- 云和县办事处:云和县浮云街道浮云东路1号
- 庆元县办事处:庆元县松源街道松源东路1号
- 景宁县办事处: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红星东路1号
各办事处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在前往之前通过电话或官方网站进行确认。
提取条件
在丽水市,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申请人必须是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 申请人及配偶在丽水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 申请人及配偶在丽水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
- 申请人购买的自住住房必须是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房。
-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等。
- 购房合同或房产证: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产权证明。
- 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和缴存单位信息。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银行账户信息、税务发票等。
提取流程
- 准备材料:根据上述要求,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 提交申请:携带材料前往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就近的办事处提交申请。
- 审核材料: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将对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 资金划拨:审核通过后,管理中心将按照规定程序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拨至您指定的银行账户。
- 查询进度:您可以通过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客服热线查询提取进度。
注意事项
- 时效性:请确保您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等材料在有效期内。
- 信息真实性: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虚假信息都可能导致提取申请被拒绝。
- 提取额度: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 提取次数:一般情况下,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通过上述详细介绍,相信您对丽水市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受理地点及流程有了清晰的了解,如果您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建议及时与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得联系,获取专业的指导和帮助,希望每位职工都能顺利提取住房公积金,实现安居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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